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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居民” 在古巴的地位

的状态 “房地产居民” 或者 “房地产居民” 在古巴是通过购买财产获得的 “由古巴授权实体建造和管理的房地产综合体。” (房地产). 此过程不需要任何特定的先前移民类别,并授予古巴政府认可的特殊居留身份.

这种地位的法律基础在于 法律 118, 3月外商投资法颁布 29, 2014. 该法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房地产并获得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外国投资者可以将这些房产用于住宅或旅游, 除其他用途外. 根据 文章 17 法学 118, 外国投资者有权投资房地产并获得由古巴授权实体管理的综合体的财产所有权.

遵循这个框架, 的实施 “房地产居民” 状态由 决议 4 和 47, 5月发布 26, 2014, 古巴政府旅游部和内政部. 这些决议概述了古巴业主或租户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居留申请的批准程序, 以及他们的外国家庭成员.

获取过程 “房地产居民” 身份从购买以下房产开始: “由古巴授权实体建造和管理的房地产综合体。” 购买后立即, 外国买家必须申请 “房地产居民” 地位. 该申请提交给管理房地产综合体的实体的董事, 然后由谁转发, 以及所需的文件, 前往旅游部程序办公室. 办公室责成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参考法律

法律编号描述
法律 118外商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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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 4 (2014)规范外国业主及其家人居留申请的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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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47 (2014)详细说明授予程序 “房地产居民” 外国购房者在特定房地产开发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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